时隔12年之后,“电力改革”的大门再次启动。日前,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2015年-2017年)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
而在2014年底,《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日前,有消息称新电改方案有望今年3月后推出。
对于电改,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表示,“此次电改其核心内容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通俗说法就是要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竞争局面,有各种具体的改革方案,最后哪种成行还不确定,有各种可能的组合。”
“电改”破局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成后,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
据预测,首个监管周期(2015年-2017年)深圳供电局销售电量分别为778.45亿千瓦时、811.02亿千瓦时和846.71亿千瓦时,这也就意味着深圳供电局在2015年将减少近7亿元经营收入,三年累计约减收24亿元。
据悉,深圳输配电价出台仅是电改的一部分,从改革的逻辑上来讲,在制定独立输配电价、改变电网经营模式后,需要搭建独立交易平台,通过配套改革建立新电力市场。
搬开电改“拦路虎”
长久以来,我国传统电力交易方式是买卖双方互不见面,由电网企业统购统销。发电企业和用户只能被动接受政府定价,没有价格谈判权。
有分析称,从目前我国的电力管理体制来看,电力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信息的交流和传递是不顺畅的,电力用户缺乏选择权和议价权。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电价改革,而电价改革最关键的一环就在输配电价。电网具有自然垄断性,根据电网的实际成本确定输配电价对于建立一个有效的电力市场至关重要。
而电力价格改革的目的,就是让电力回归它的市场属性。
早在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5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工业改革方向,要求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体制。
为了落实这五大目标,2007年国务院又颁布19号文,责令各部委着力推进电改。尽管改革逻辑已非常清晰,但进程极其缓慢。12年后的今天,电改顶层设计的上述目标依旧未能如愿实现,输配环节和销售的垄断力量反倒更加坚固和强大: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主辅分离仍不彻底,输配分开尚无时间表,竞价上网以及电价市场化还是遥遥无期,用电价格犹如芝麻开花。电力行业专家普遍认为,电网公司坐吃价差的盈利模式已经成为深化电力改革的拦路虎。
电网公司一家垄断,导致种种怪象:即使是发电厂,用电也必须先将发出的电低价上网,再以高价从网上采购电力使用;即使企业有自备发电厂,用不完的电也绝不能由企业自行销售,只能低价卖给电网公司;即使内蒙古有近三分之一的风力发电产能“过剩”,可宁愿让其浪费掉也不能上网,更不许自建电网配售,严重打击社会资本投资风电的积极性;即使国家鼓励光伏发电,并提供了大量发电补贴,电网公司也能通过“暴力”定价轻松分食这些补贴。
买卖电力的价差暴利,早已远远大于国内银行企业坐吃高额存贷差的利润,更远高于人们普遍认为三桶油所能获得的垄断“暴利”,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输配电价是如何核算的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2015年-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分多钱。
“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这三个逐年递减的价格是科学核算出来的,不是简单的政府定价和行政命令。”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助理、电价改革专家张粒子告诉记者。
据专家介绍,此次深圳试点主要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确定输配电总收入和输配电价。电网实际成本高于政府核定的准许成本时,高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消化;低于准许成本时,节约成本可在企业与用户之间分享。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这个词组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非常复杂。“关键在于‘准许’和‘合理’,到底准许多少成本,多少收益是合理的,很难说清楚。”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安华说。
的确,输配电价的确定关系重大,难度也极大,原因在于核定电网的输配成本非常困难,特别是需要核定成本的对象是一个总资产2.57万亿元、投资跨越金融、制造、矿业、地产等多个领域的超级电网—国家电网。
作为电价制定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07年、2008年公布了前一年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但正如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所说,这一输配电价只是前一年实际的购销差价。
按照2007年公布的输配电价,最高的分别是:海南0.215元/千瓦时,新疆和上海均为0.196元/千瓦时,广东0.18元/千瓦时,重庆0.173元/千瓦时,江苏和黑龙江0.16元/千瓦时,京津唐0.156元/千瓦时;输配电价在0.1元以下的是河北、山东、河南、贵州和蒙西,最低的河南为0.082元/千瓦时。
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各省差异极大。张粒子解释道:“当然各省市差别是有原因的,有些地方电网建设时间较早,折旧率较大;也有些地方农电较多,所以输送成本较高。这也导致了如果专门独立核算全国统一的输配电价比较困难。但一般来讲,电网的成本包括设备折旧率、运行维护费用、输电费、职工薪酬,等等。”
专家认为,由于深圳电网建设于改革开放之后,各项核算数据齐全,较为清晰,适于成为输配电价核算的样本。“关键不在于算出来是多少钱。说实话,几亿元对于电网来说不至于伤筋动骨。关键在这个价钱是国家核算出来的,并且明确告诉电网输配费用是要逐年递减的,哪怕减得幅度只有几毫,它传递的信号就是电网必须在保障供电安全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张安华说。
试点为什么选择深圳
深圳市在试点改革方面的优势得天独厚。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市在电价管理机制、销售电价结构等方面就已进行了改革,包括设立以电价调节准备金为基础的动态平衡机制,根据用户的用电负荷特性改革销售电价结构等,形成了有别于其他地方的独立电价体系。
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赵建国表示:“南方电网公司是中国电力改革的试验田,肩负对中央负责,为五省区服务的责任和使命,必须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全力配合国家深入改革。”
2012年1月起,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的安排,深圳供电局变更为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深圳供电局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目前正大力创建“服务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国际先进水平供电企业,各方面条件比较好,具有电价改革的体制条件。
按照国家电价改革部署,南方电网公司在2013年初就向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提出以深圳作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意见,通过细致分析、周密研究,提出了电网投资监管、成本约束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完善性建议,并认真配合国家发改委、广东省发改委做好第一个监管周期定价参数核定。
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印发后,南方电网公司积极行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方案》,确保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于2015年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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